《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它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重要武器。同时在历年的考试中占比越来越大,是考试中相当热门的一个考点,接下来给大家带来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知识点的讲解。
一、双方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首先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
(一)预告解除(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任意解除(通知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当我们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或者违约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立即解除(无需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试题练习】(单选)一日,某职员要求与公司马上解除劳动合同,该职员所提的理由中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是( )
A.试用期己满
B.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
C.另有公司高薪聘请
D.工作比别人辛苦,业绩比别人好,却未得晋升
【解析】B。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