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16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4〕20号)文件精神及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本溪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卫发﹝2024﹞54号)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实施2024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全科特岗医生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
1.岗位招聘5人,编制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桓仁县人民医院3人、桓仁县中医院2人。
2.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具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以上的执业医师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聘条件
1.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考核培训并考核合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步骤
(一)信息发布、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招聘计划在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hr.gov.cn/)。
2.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当招聘岗位未达到1:2 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原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境)内高校毕业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考生: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需报考限资格证书岗位的考生提供);
4.报名时间:9月10日—9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5.报名地点:桓仁县卫健局医政股二室。
报名咨询电话:024-48835493
6.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4年桓仁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
报名时即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同时作为参加面试的准考证使用。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认定。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
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需携带: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原件;
4、笔试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包括生理、解剖、诊断),题型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桓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r.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弄虚作假、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将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r.gov.cn/)予以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
4、面试规则: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在桓仁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或未进入面试者不予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卫健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县卫健局和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实行自主公开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笔试顺序选择。
2.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桓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r.gov.cn/)公示,公示期为 7 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统一办理公开招聘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由岗位设置的县级公立医院,按照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或设置岗位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并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三、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管理
1.岗位设置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桓仁县中医院、桓仁县人民医院)的特岗全科医生,人员管理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执行,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后派驻至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如有特岗全科医生本人自愿申请人事调转至派驻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县卫健局和人社局将按有关规定程序,做好人事调转工作。
2.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 5 年的特岗全科医生,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激励与保障政策
特岗全科医生的相关待遇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执行。
四、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及时查看桓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r.gov.cn/)关于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通知或因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2.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县卫健局咨询电话:024-48835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