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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气发〔2023〕81号)《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辽气发〔2023〕79号)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辽气办发〔2023〕40号)规定的工作程序,确定考生为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招聘调剂拟聘用人选,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请陈政序按照要求履行后续招聘程序,不明事宜请及时与辽宁省气象局人事处联系。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
联系电话:024-8386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