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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辽宁葫芦岛市建昌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体检公告
2024-05-06 15:24:34    来源:建昌县人民政府    浏览:

2024年葫芦岛市建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面试已经结束,按照《2024年葫芦岛市建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公告》要求,拟对本次面试后符合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5月8日早上8点(周三)

集合地点:建昌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体检科统一参加体检,禁止陪同。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费用

每人500元(以医院收取费用为准,多退少补)。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黑色签字笔。

2.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表第3页需由受检者本人在体检结束填写(用黑色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当日早8:00前,到达集合地点,切勿迟到。对无故缺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6.女性受检者妇科检查项目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在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8.考生与体检医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9.考生要全程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一经发现,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0.考生应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体检期间、体检区域,禁止家属陪同。

11.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自理)。

12.体检有关其他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当日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1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14.对于主动放弃参加本次体检的考生,应在2024年5月6日(周一)15点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手写签名的“放弃体检说明”送至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人才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29-3608026(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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