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面向全区招聘2名矿管站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1、矿管员属于临时人员。矿管员负责查验运输矿产品车辆,录入运输量、收取运输调运单据并及时上缴,以及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2.矿管站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南芬区常住人口。
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开始,额满为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需填写《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式两份),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
1、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在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工资待遇:月工资为210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1、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二年一签。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2、拟聘用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因隐瞒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