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聘用制司法警察。
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为基层人民法庭,名额为1人(限男性)。
1、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要求身高170cm以上,桓仁县内户籍优先,退役军人优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勤奋工作,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遵守司法礼仪,言谈、举止得体,精神饱满,声音清晰,着装规范;
3、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8日以后生人),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无传染病及其他疾病史、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反应机敏;
5、工作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行政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6、廉政要求: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报名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自行下载报名表到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报名,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格证书也可一并提供(复印件)。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日期及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2日工作时间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未收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参加体检(需自费)和考察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察由最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统一组织。
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签订用工合同。
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工资待遇为聘用制人员工资,交五险。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报名时,请规范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通畅。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拟聘用人选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