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本溪高新区)于1993年设立,2012年获批国家级高新区,多年来致力于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是本溪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战略支点。我区交通位置便捷,生态环境幽美,政务服务高效,营商环境优良,吸引聚集了186户各类医药生产研发和物流企业在此投资兴业,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本溪校区、辽宁科技学院等6所高等院校也先后入驻园区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作为国内目前唯一同时拥有7个国家级高端品牌的医药产业集聚区,我区正在加快创建辽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全力打造辽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2022年,我区顺利完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了瘦身健体、轻装上阵。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才支撑,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全国招聘人员共21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本溪高新区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公务员、事业编制及体制外人员。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本溪高新区招聘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员额总控、事业为上。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三)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流程合法、合规。
(四)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特岗特聘两种方式,一个聘期为3年。应聘人员不限制身份,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体制外人员均可报名。聘用到本溪高新区后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可保留原身份,进行档案封存,调离本溪高新区时恢复原身份。体制外人员身份不变。
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聘用人员到岗后,执行《本溪高新区管委会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按季度和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评。
五、资格条件
(一)公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领导岗位应具备副科级实职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不限工作年限,非应届毕业生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日);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同等条件下获省、市级及以上荣誉或能直接为本溪高新区引进重大项目人员,面试后优先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7.公务员、事业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报名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特岗特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备公开招聘人员相同的资格条件;
2.在相关行业内有影响力或者所负责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3.专业能力和业绩突出,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
4.在生物医药、中成药、医疗器械、康养产业、装备制造、新材料、数字经济等领域,从事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金融、投融资、科技创新的专业人才,特别是工作经验丰富、在行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可直接为本溪高新区引进重大项目、争取重大政策和资金、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快速发展的人员,面试后优先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国家级网站、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以下简称各级网站)公开发布。
(二)关于公开招聘的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日8:30—2023年3月20日17:00(节假日正常)。
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且只能选择公开招聘、特岗特聘中的一种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单位邮箱bxgxqdzb@163.com。
报名提交材料:
(1)《本溪高新区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均为正反面);事业编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均为正反面);企业工作单位证明。
(4)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5)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单位名称+姓名+现所在地及单位。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笔试、面试前将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当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计划将在各级网站发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用人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并自行解决与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相关事宜,若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6)报名咨询电话。
考生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有疑问的,可以拨打招聘单位电话024-45858018、18941476575、15941464189进行咨询。
2.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涵盖行政能力测试、时事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计划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级网站。
(3)公布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将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将通过各级网站公开发布。
3.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4.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计划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级网站。
(2)面试的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评人选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0%。应聘者总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其它考察评价成绩×10%。
5.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依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级网站。应聘者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按总成绩排序后,由本溪高新区组织本溪市人社局和本溪市委组织部等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与公布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对于招聘数量在2人以上的岗位,可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岗位相关素质能力、工作态度、获奖情况及有无失信、有无违法犯罪等。
6.体检
体检工作由本溪高新区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并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溪高新区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或未进入面试者不予递补。
7.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8.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溪高新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原身份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办理转任(调转)手续后,进行档案封存。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关于特岗特聘的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具体与公开招聘程序相同。
2.面试
两种招聘方式同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级网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评人选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等。
3.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依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级网站。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按成绩排序后,由本溪高新区组织本溪市人社局和本溪市委组织部等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与公布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对于招聘数量在2人以上的岗位,可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岗位相关素质能力、工作态度、获奖情况及有无失信、有无违法犯罪等。
4.体检
具体与公开招聘程序相同。
5.公示
具体与公开招聘程序相同。
6.聘用
具体与公开招聘程序相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