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配强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力量,提升残疾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优化基层残联组织队伍结构,结合我区残疾人工作实际,经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用一批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的残疾人专职干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面向全市招聘10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本次招录采取定岗形式进行,上岗时间以苏家屯区残联通知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
18周岁-40周岁,即1984年9月9日(含)至2006年9月9日(含)期间出生。
(二)户籍及残疾等级、类别
1.限沈阳市户籍人员报考(以户口本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4年9月9日之前,含2024年9月9日);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适应残疾人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原则上为肢体、视力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和经过专业手语培训后能够进行日常交流的三、四级言语及听力残疾人。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一定的适应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温馨提示:如考生本人不确认目前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类别和等级,建议在笔试前自愿自行前往具有评定资质的医院或机构依据最新评定标准再次确认,以免后续体检环节因残疾评定无法通过而影响最终录用。如在体检环节因残疾评定无法通过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学历
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相关学历学信证明为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11.待上岗期间如出现上述行为的同样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10时—9月16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兼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较低时,将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组织调剂,具体调剂形式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仅可通过电脑端报名,手机端无法操作。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址:https://sjtcl2024.zhaopin.com,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024-3132836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须本人报名,避免他人代报名,且注册报名后勿擅自注销账号。如因他人代替报名或者注销账号等不当操作造成后续招聘过程中的登录障碍,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考生提交报名后则不允许再次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填报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
(二) 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考生需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招聘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在后续资格审查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具备应聘条件者,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综合考核评价
综合考核评价包括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三个部分,由第三方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具体安排通过短信等形式进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线下考试形式,统一命题、统一判卷,主要考查考生对从事服务残疾人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内容包括: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及政策法规、社区工作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方面,满分100分。
2.加分项及加分审核。在笔试成绩中,沈阳市苏家屯区户籍的考生加5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的考生加2分,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的考生加3分;退役军人的考生加3分;同时具备同类型不同等级资格的加分不累计,只取最高加分项。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进行加分项审核,加分结果以最终审核为准。
3.计算机考试。笔试结束后直接进行计算机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操作办公软件应用及网络应用的能力,满分100分。
4.面试。笔试和计算机考试完成后,分岗位按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如笔试和计算机考试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名单,两科成绩之和最低及格分数线为100分,达不到最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考试*2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进行排名,按1:1比例择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或持有退役军人证的考生优先。
6.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予聘用。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相关等级职称证书(社会工作师等)、退役军人证明等原件到指定地点,由第三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本岗位递补人员不足的情形,可在其他岗位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招录岗位,按照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分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和岗前体检两部分,应聘人员需统一到指定残疾评定医院重新评残。残疾评定与原残疾人证不一致人员以本次评定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资格复审、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聘用办法与待遇
按照《沈阳市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暂行办法》(沈残联发〔2012〕39号)文件要求执行,薪酬体系随着市、区两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资格初步审查结果、考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请报名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及时查收,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招聘项目组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4.录用人员由区残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不能正常转入缴纳“五险一金”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招聘工作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苏家屯区残疾人联合会所有。
苏家屯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