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南票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公益),招聘人数50人。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户籍要求:具有葫芦岛市南票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南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毕业生可视为南票区户籍)。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信网可查),专业不限;
(五)年龄要求:199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七)符合公务员政审标准;
(八)曾安置过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不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与管理
(一)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签订岗位用工合同。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岗位补贴(含五险一金)按2100元/人/月标准一定三年。
(二)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用人单位和人社就业部门双重管理,统一执行考勤办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和聘用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负责。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8:40—11:30;13:30—16:00),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携带材料:
(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父母或配偶在南票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需提供父母或配偶单位的证明并经单位党、政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后打印);
(2)《南票区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一份,考生在葫芦岛市南票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npq.hld.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基本信息,本人签字必须手写;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张;
(4)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凭区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5)报名咨询电话:0429—4198820 。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葫芦岛市南票区政府网站通知按时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在葫芦岛市南票区政府网站予以发布。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50名进入体检,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区人社局在葫芦岛市南票区政府网站发布体检公告,参加体检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四)选岗
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成绩并列采取抽签方式排序。如果末位成绩并列,人数超过50人,一并聘用。选岗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允许他人代替,确定岗位后不得更改。选岗期间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聘用资格。选岗时间和地点将在葫芦岛市南票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政审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拟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和人社局促进就业服务综合办公室。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葫芦岛市南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由区人社局就业部门统一组织受聘人员履行聘用手续,签定公共服务岗位用工合同书,一定三年,一年一签(如遇国家、省、市用工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合同期满后依据单位用工实际及本人意愿实行双向选择,有序退出,解除聘用关系不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负责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当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此次考试人员信息及成绩将作为我区三年内大学生公共服务人才储备信息库,如三年内出现人员需求,由用人单位向人社局提出申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的,依此信息库,以未录用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准入。
此公告由南票区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票区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