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2024年6月7日(星期五)12:00-18:00
考生请于12:00到学院东门进行资格审查,12:30未能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博远楼
详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三、查询报名审核结果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登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http://218.61.31.23:8080/)查询审核结果,建议用谷歌浏览器,审核通过者可打印准考证,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
四、面试所需提供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五、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面试当天需要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1.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考核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面试考核分为两个类型:一是专任教师、实验教师系列;二是职员系列。
(1)专任教师、实验教师系列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面试考核采用说课(需准备课件)、答辩的方式,时间为说课8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内容为所申报岗位专业主干课程中的一门课程而非其中一章或一节的内容。请自备U盘,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将课件拷贝到指定电脑。
(2)职员系列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和职业素质与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答辩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职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考生查验身份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或其它电子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还。考生在备考、面试考核、等候分数期间,如发现携带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考核资格或面试考核成绩。
3.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备考、等候期间,不得擅离候考室、等待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考试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不得进行可能导致有失面试公正的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安排到等待室等候,在成绩表上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开(面试成绩确认单未签字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在面试场所谈论、逗留。
5.面试通过人员将进行材料原件复核,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427-2936011、0427-293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