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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一中学面向2024届研究生招聘教师6人公告
2024-04-07 15:37:18    来源:本溪市第一中学    浏览:

本溪市第一中学始建于1942年,1960年被辽宁省政府确定为省重点中学,先后获得首批全国文明校园、首批全国志愿者服务示范学校、辽宁省模范学校、辽宁省首批示范性高中、辽宁省首批人文特色学校、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是多所高等院校的优质生源基地。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3公顷,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是一所占地面积广、建设规模大、教育环境佳、设施齐备的省内一流的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学校现有教职工253人,其中专任教师21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1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30%以上,学生2800余人。

学校坚持立足人文、放眼国际的办学宗旨,秉承以文化人、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做人有正气、做事有大气、为学有灵气、为思有静气的新时代的建设者。优秀校友代表有前驻法大使、外交学院院长赵进军,中国科学院院士、吉林大学校长张希,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松,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史哲学部委员耿云志,空军首届“金头盔”获得者、一等功臣、某部部队长孙宝嵩等。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二、招聘对象

1.辽宁师范大学等师范类高等院校以及985和211大学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2022年、2023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对待。

2.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需持有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三、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需按以下顺序将材料扫描成PDF形式提交:

1.个人简历表一份,报名表一份【登录邮箱jszp202404@163.com(密码Jszp2024)下载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一页)。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4.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生所在学校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5.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8.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报考方式及时间

1.此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方式:将材料发送至邮箱1125285266@qq.com。

2.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本溪市第一中学。

3.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  

七、审核办法

学校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反馈。

八、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达2:1以上,方能开启面试。

学校在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确定后将电话通知到本人。

2.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及报名表

九、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拟聘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本溪市第一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体检名单确定后,若本人自愿放弃的,将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在本溪市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溪市教育局、本溪市人社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聘期6年)

十一、福利待遇

1.编制:本溪市第一中学为本溪市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课后服务费、奖励等。

3.福利:包括五险一金、每年一次的职工体检、工会福利、补充医疗保险等。

4.住房:学校可提供免费宿舍,食堂提供一日三餐。

5.按照《实施“高校学子留溪来溪”专项行动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推动新时代本溪振兴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文件精神,享受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考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四)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咨询电话:13942471415  董成太

十三、本公告由本溪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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