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铁岭市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市级以上机关即A类试卷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即B类试卷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则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考生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日期: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至19日(星期五),具体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考生报到时间:安排在4月18日、19日上午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到时间为8:00;安排在4月18日、19日下午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到时间为13:00。
资格审查(复审)地点:中共铁岭市委党校北门西侧报告厅
地址:铁岭市新城区松花江路17号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见附件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格审查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见附件2)及社保经办机构缴费情况证明(可到社保经办机构自行打印)。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社、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的考生,其证明材料由团省委出具;属于“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其证明材料由服务地团省委或“西部计划”项目办出具;属于“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其证明材料由服务地所在市人社局出具。
报考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以及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见附件5、6)。
报考面向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职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县(市、区)户籍报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按本县(市、区)生源报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见附件7),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社、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考生可自行下载上述附件供相关单位、机构使用,也可使用相关单位、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的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在发布资格审查公告的同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还会于4月12日至17日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请各位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当天现场向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提交纸质的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申请(见附件8);现场无法提供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申请的,经电话与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沟通同意后,可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自愿放弃申请(邮寄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28号,收件人: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联系电话:024-74844218)。
4.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5.请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024-74844218
附件1: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铁岭考区资格审查(复审)人选名单及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doc
附件5:参军退伍证明.doc
附件6: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证明.doc
附件7:高考生源地证明.doc
附件8: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申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