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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2023-08-16 16:27:32    来源: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

  2023年8月15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部分驻沈省(中)直单位双向选择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现场报名工作,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拟定于8月17日由我厅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开展面试考核考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关工勤出纳岗位1名。

  二、招聘方式及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考察的方式。面试考核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价值取向、工作实绩等表现,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按百分制评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照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和面试考核考察成绩权重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量化评分成绩占总成绩权重60%,面试考核考察成绩占总成绩40%)。依据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将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www.zjt.l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00

  地点: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三楼中厅会议室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六、其他

  应聘退役士兵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参加面试考核考察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室候考,在规定时间未到达者,视为自动弃考。

  本公告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工作电话:024-23448619

  纪律监督电话:024-23448631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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