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9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96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3日(含)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3日(含)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5、限制报考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政治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在桓仁县政府信息网(www.hr.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桓仁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人社局咨询电话:024-48822259
卫健局咨询电话:024-48822460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报名材料、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中考生签名必须为考生本人签字。
4、报名材料:
①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1张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片;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时间须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
5、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实行诚信制报名。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程,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考务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2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5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调整信息将在桓仁县政府信息网(www.hr.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相关部门将通知考生进行岗位调整。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参见附件3、附件4。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当天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要求临床医学等与医学相关专业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综合》;其他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为100分。
4.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桓仁县政府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四)资格审查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具体要求。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应急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笔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卫健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不得随意调转其他单位。
岗位需求计划表中要求2026年前取得执业医师证的,2026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将解除聘用。
三、相关待遇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四、注意事项
1.在招聘的操作过程中如有调整、变动及有关事项需要通知报考人员的,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因未能及时查询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流程,视为自动弃权。
3.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均与人社部门无关。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2.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其他相关工作,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
1.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docx
2.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1).doc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