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辽宁省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地震系统其它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亲属应聘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干部本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事前书面向本单位和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说明情况,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申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如未如实申报,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辽宁省地震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等均为最低资格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4日12:00至4月23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登录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21.194.139.26)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考点选择
本次考试不设置异地考点,考生请选择“辽宁考点(沈阳)”。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报名时请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考点。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可于2023年3月25日至4月24日期间登录招聘系统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系统中资格初审情况,需退回补充和修改信息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逾期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打印准考证等时间请关注辽宁省地震局官方网站(http://www..gov.cn/)通知。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
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在辽宁省地震局官方网站发布笔试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笔试公告要求登录招聘系统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2.笔试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公告,考生参加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3.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主要考核政治理论综合、防震减灾知识、通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四方面的内容。各部分的比重分别为2:1:2:5。内容详见附件《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
4.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辽宁省地震局官方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博士研究生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达到规定比例的应聘人员,同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员。
2.调剂
未进入原报考职位面试名单人员,在符合拟调剂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时,可自愿报名参加调剂。拟报名调剂考生,请现场向人事教育处提交调剂申请,经资格审查确认后进入调剂面试名单。
3.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联系人事教育处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有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4.面试组织
面试名单和调剂面试名单确定后,将在辽宁省地震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细事项。
5.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可于面试后登陆招聘系统查询面试结果。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地震局及辽宁省地震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辽宁省地震局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辽宁省地震局官方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辽宁省地震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86580062
附件:附件1 辽宁省地震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表.doc
辽宁省地震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