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材料实验室简介
辽宁材料实验室(以下简称LAM),是辽宁省人民政府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事业单位。实验室坐落于辽宁省沈阳市,占地854亩,由32栋各类实验室组成的建筑群总面积超过35万平方米,可容纳2000余名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开展研究。
实验室以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材料研究机构为宗旨,以引领材料科学和技术创新、推动材料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共性技术支撑平台、颠覆性技术创新平台、产学研与国际合作平台;布局实施基础前沿、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和人才培育等项目,创新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增强系统供给能力,培育优秀人才。
二、实验室优势
1、高端平台:实验室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材料科研机构,国家材料领域的一支重要战略科技力量。
2、颠覆性技术:发展颠覆性材料技术,破解材料重大科学问题,提供系统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创新项目形成与组织实施机制。
3、顶尖技术支撑平台:共性技术支撑平台拥有完善的材料计算、制备、分析表征设备和材料数据库。
4、待遇丰厚: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和全维度福利保障,给予人才长期充足科研经费支持。
为加快实验室人才队伍和共性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实验室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三、招聘岗位和任职条件
(一)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1、招聘人数:1 人
2、任职条件:
(1)具有全日制博士及以上学历,材料相关专业;
(2)具有10年以上大型企业中高层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一定科研管理、专业知识、项目投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的复合性人才,对科研项目的长期应用远景有很敏感的嗅觉;
(4)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5)具有投资思维和科技成果转化经历;
(6)具有较强的技术价值分析和商业价值分析能力;
(7)熟悉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组织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并具有独到的产业战略思维;
(8)主持或参与过大型科研机构组建者、有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9)具有较强的事业情怀、敬业精神及服务意识。
(二)产业促进中心产研合作业务人员
1、招聘人数:1 人
2、任职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材料相关专业,原则年龄 40 周岁以下;
(2)具有对国内外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竞争对手优劣势、国家政策与规划有深刻理解和认知;
(3)熟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法规和政策;
(4)有金融投资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很强的技术洞察力、行业敏锐度和商务沟通能力;
(6)具有一定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熟练掌握主流办公软件;
(7)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沟通协调能力强,有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四、薪酬待遇
1、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税前年薪25-45万;产业促进中心产研合作业务人员税前年薪10-30万,入职后将根据履职情况增减薪酬。
2、根据国家要求提供五险一金。
3、其他福利:年度体检、节日福利等。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辽宁材料实验室公开招聘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lnclsys@163.com 。
2、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月31日18:00
3、其他报名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大学以来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及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4)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案例等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单,无工作经历者不需提供);
(6)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等;
(7)其他佐证材料。
注:以上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若有隐瞒、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虚假材料、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初审内容主要为: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综合比选入围人员名单。
(三)综合比选
1、我单位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并按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者将进行考核评审,未通过初审者将不被通知参加考核评审。考核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综合比选成绩,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比选成绩,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背调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调考察,背调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放弃背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1、按规定对体检和背调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3、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人员放弃资格或不合格情况的,组织方可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六、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辽宁材料实验室所有。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
024-8104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