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沈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录取人员体检环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二、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录人数确定拟录取体检人员。
三、体检时间
具体人员体检时间分别为:
(一)12月6日上午7:30(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12月6日上午8:30(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12月7日上午7:30(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四)12月7日上午8:30(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四、体检地点
沈阳市公安医院8楼会议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11号。
五、体检须知
(一)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二)请受检者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前一天请受检者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切勿熬夜,不要饮酒,清淡饮食。
(四)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清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保持外阴部清洁。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七)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受检者自理。
(八)体检费用为450元/人。
(九)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录取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仅限一次,递补人员体检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受检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入场。
(二)受检者须提前30分钟到达公安医院,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入场。
(三)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行承担,请受检者使用手机或银行卡支付。
(四)需要矫正视力的考生请佩戴合适的眼镜。
(五)受检者须提前熟悉路线,做好规划,当天尽早出行,预留充足时间,公安医院附近车位较少,建议受检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七、咨询电话
(一)沈阳市公安局联系方式:
024-23105162
(二)沈阳市公安医院联系方式:
024-22869888转408
(三)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附件:1.沈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名单(12月6日上午7:30).pdf
2.沈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名单(12月6日上午8:3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