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委办发〔2019〕1号)要求,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选聘人数和工作职责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拟选聘法律顾问6人,聘期2年。
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市城管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供法律意见;
(五)为处置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七)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者列席市城管局工作会议,参与有关事项讨论研究;
(八)参与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
(九)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培训;
(十)履行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选聘条件
报名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具备下列条件的,在选聘时作为加分项:
1.担任大连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的;
2.具有丰富的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服务经验的;
3.曾荣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
4.具有人大、检察、审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的;
5.现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的;
6.在所从事的法律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7日起至10月14日止。
(二)报名材料
1.《大连市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4.学术成果、工作实绩证明;
5.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陆“大连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csglj.dl.gov.cn/) 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dlcjfg@126.com进行报名,并请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2.邮寄材料报名。将书面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址进行报名,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dlcjfg@126.com。邮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6号市城管局法规处。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4日,并请邮寄后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联系方式:市城管局法规处 8362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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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连市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原标题:大连市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sglj.dl.gov.cn/art/2023/10/7/art_3897_2199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