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科室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完善功能,补齐短板,提高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大人社发〔2020〕13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优先选聘符合我院发展需求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临床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人数不限。
三、选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能够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工作作风严谨、踏实,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责任心强,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有胜任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能力,无不良违纪行为记录。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信息通过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dlsey.cn/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2.所需材料
1)应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均需提供)、验证码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及以上均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书等证件
4)代表性成果介绍
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四)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包括个人情况介绍、科研汇报、现场问答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科研潜力、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及体检
我院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411-83631360-3018
六、特别提示
(一)如为我院紧缺岗位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其他专业博士欢迎投递简历,与我们联系。
(二)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三)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未及时查看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关于通知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组织与监督
本次选聘严格执行选聘程序,严肃选聘纪律,保证选聘质量。选聘工作由医院统一部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八、该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