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24号)和《202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精神,现就2023年铁岭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23年,我市计划招募17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21年、2022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四)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2日9:00-7月14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于7月14日17:00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14日17:00前根据初审意见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确认”,逾期不予以审核。注意:报名人员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募选拔
1.笔试时间:7月22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技师学院)(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考生于7月18日后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准考证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本公告附件1)、填写准考证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中一致)。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2023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下载打印)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募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各职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会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时发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1)复审时间:7月31日9:00-8月1日16:00
(2)复审地点:铁岭新区金鹰大厦(铁岭银行)西裙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复审(现场审核电话:024-72688000)。
2.复审时需携带:
(1)《2023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下载打印,需有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档案所在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源地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存档机构出具,或其他能够证明生源地的材料);
(6)2023年高校毕业生如没有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为毕业后一直未就过业且无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考生应填写承诺书,承诺毕业后未就业,并出具未就业证明,如有单位缴费记录,不符合报考要求,取消其招募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于8月3日后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分保留两位小数,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体检合格后,由省人社厅统一公布拟招募人员名单。
(五)人选补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募岗位空缺时,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仍出现空缺可按照专业相近等原则,对其他岗位人员进行调剂,并将补录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五、相关待遇和优惠政策
(一)服务期间相关待遇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水利、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妇女儿童之家辅导员等。并按照国家、省和服务地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
(二)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录计划职位。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职位。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4.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各地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其中,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员,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5.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其中,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能及时就业的人员,享受其服务地区为其提供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6.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享受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免费代理服务。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基层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8.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9.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10.“三支一扶”人员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被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优秀青年志愿者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
六、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024-22904752 024-22959125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024-12333-0
铁岭市“三支一扶”办:024-74844013、024-72688555(现场审核电话)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rsj.tieling.gov.cn/
附件:2023年铁岭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考试准考证.doc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