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委直属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决定从高校补充招聘应届研究生5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组织领导
由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纪委驻卫健委纪检组等五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并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公立医院有阜新市中心医院、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阜新市中医医院、阜新市精神病防治院。面向校园招聘应届研究生岗位。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应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第二批次)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自愿履行医疗卫生义务,品德良好,能胜任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版)为准);
(六)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七)2023年毕业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名;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 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八)考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第二批次)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报名材料
1.《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第二批次)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印填写,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4.《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1份;
5.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整理。
七、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八、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市卫健委、相关院校就业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携带填好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因无法到场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请考生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报名材料发送接收情况以避免漏报,因未进行电话确认产生漏报后果的,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6月19日-6月30日9:00-11:00,13:30-16: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考生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地点:
1.市中心医院
报名地点: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74号 医院1号楼22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418-2827328
网上报名邮箱:fxszxyyrsk@163.com
2.市二院
报名地点:阜新市细河区迎宾大街61号 老楼门诊5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418-5960025
网上报名邮箱:fx2yyzp@163.com
3.市中医医院
报名地点: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115号 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418-3317694 0418-2823403
网上报名邮箱:lnfxzyyyrsk@126.com
4.市精神病防治院
报名地点:阜新市太平区红纬路25号 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418-3957802
网上报名邮箱:fxssyrsk@163.com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每家单位限报一个岗位,可同时报名两家及以上单位。因后期面试时间冲突导致考生无法同时参加两个单位考试的,不予另外安排面试时间。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将集中统一组织面试,具体事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考察人选的确定
在合格者中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依据招聘计划数确定考察人选名单。成绩并列者,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对于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人员,在招聘单位和考生本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选择调剂到所报名单位或其他单位存在空缺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调剂人选的确定,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进行调剂。
九、体检及考察
考察人选需在报到前参加由阜新市卫健委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
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在成绩合格人员中首先按照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仍存在空缺的,招聘单位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在其他岗位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且未录取的人员中以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调剂递补,直至额满。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阜新市卫健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考试期间,我委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市卫健委监督举报电话:0418-2268191
附件:1.《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第二批次)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