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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163人公告(第二批)
2023-11-29 11:41:58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就业    浏览:

  为促进甘井子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第二批)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63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同一岗位识别码内多个招聘单位的,聘用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二、招聘对象

  辽宁师范大学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不限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以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及择业期(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此次不允许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6.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7.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定向生、委培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lsdjyw.lnnu.edu.cn/)发布。

  (二)学校推荐

  有报考意向的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2月1日9:00-16:30携带本人纸质版预报名表到招聘指定专业所在学院(学部)辅导室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无法现场报名的毕业生可委托他人代报名。辽宁师范大学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和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按招聘计划4:1的比例确定推荐报考人选。研究生和本科生推荐人数视报名情况以不同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放弃或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推荐排名依次递补,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方可参加网上报名。报名地点、预报名表等详见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的《辽宁师范大学推荐毕业生参加2024年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安排》。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8:30——16: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报名网址为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公共服务网(http://www.fanedu.net/),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图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计算机进行报名操作,勿使用手机、PAD等移动终端,浏览器请使用edge、谷歌、360、搜狗等浏览器(360、搜狗等浏览器请不要使用兼容模式,请勿使用IE浏览器)。

  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⑴《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签字后上传;

  ⑵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⑶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所有报考人员(含师范专业考生)都要上传手写并签名的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4);

  ⑷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本科起点各阶段学历证、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最高学历已完成学期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⑹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⑺《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

  ⑻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5,加盖院系公章、院系负责人签字);

  ⑼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奖学金、社会实践情况等证书),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可以上传最高级别证书。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的,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3个的,要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网上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和现场资格复审。心理测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谈相关事宜,将于12月7日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五)心理测试

  1.时间:2023年12月8日

  2.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国际商学院208,210室。

  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12月9日

  2.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

  3.提交材料: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与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一致,并按照上传顺序装订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谈前进行,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谈环节。未按规定时限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七)面谈

  面谈与资格复审同一天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仪表仪态、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岗位数小于等于3个的,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谈成绩合格人数不足竞争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选及面试相关事宜将于12月9日晚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八)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0日

  2.面试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面试另加才艺展示(注:才艺展示所需器材由考生自备,钢琴、体操垫除外),以现场方式进行。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详见《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附件6),教材由考点统一提供。试讲具体章节面试当日抽签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谈成绩高者入围,面谈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将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九)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进行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放弃签约的,按照递补规则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考生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十)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入围人员还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根据《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区教育局委托区检察院对拟入职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十一)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服务期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2.请考生随时关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咨询电话:0411-8815949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附件:

  1.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第二批)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3.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4.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5.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6.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9日

  原标题: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master.lnnu.edu.cn/info/1039/43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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