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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29人公告
2023-06-26 15:10:27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浏览: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一所具有63年办学历史、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师范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学校正在积极提升办学层次,并已纳入教育部“十四五”高校设置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拟面向省内外高校公开引进现职高校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专任教师共计29人。

  二、引进教师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具有高校教师职称资格(助教及以上)。

  (三)引进人员要求

  1.年龄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资格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具有讲师职称资格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具有助教职称资格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资格人员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讲师及以下职称人员必须为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

  3.毕业院校与专业不限。

  4.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学习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引进方式

  公开引进方式分在事业编制内人员调入引进和非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内人员调入引进有关程序,按照《朝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朝委办〔2017〕5号)、《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转程序>的通知》(朝人社发〔2019〕48号)等规定执行。非事业编制内人员公开招聘引进有关程序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执行。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7月6日;报名形式:报名人员填写《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cyszrs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填写:姓名、工作单位、授课专业、职称(例:张三、XX大学、思政、副教授),同时提交佐证材料PDF文档,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高校教师资格证等。

  (二)资格审核

  朝阳师专、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人社局共同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审核。

  (三)面试

  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技能。面试的“试课”范围为朝阳师专现行专业课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试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按8:2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有从事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英语专业的专业课教学经历者优先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剩余计划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体检(适用于非事业编制内人员公开招聘)

  体检参照辽宁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行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朝阳师专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尤其是意识形态、学术规范、职业道德等进行全面考察。

  朝阳师专确定考察合格人选,经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分别报分管副市长、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市长签批。

  经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学校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最低聘期5年。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引进工作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引进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引进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421-668117613050904763

  联系人:谢老师(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附件1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pdf

附件2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pdf

  原标题:教师招聘|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sdjyw.lnnu.edu.cn/news/view/aid/293693/tag/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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