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东北财经大学以“培育卓越财经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是一所突出经济学、管理学优势和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大学。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辽宁省大连市,是“辽宁最美校园”“辽宁省文明校园”。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加强高水平经管学科群建设,学科实力稳居全国财经高校前列。财政学、产业经济学、会计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特色重点学科,数量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3个一级学科建设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学6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A类。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和公共管理学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均设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下设4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10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78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会计、工商管理、金融、应用统计等16个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持续完善“引育用相结合、老中青全覆盖、各岗位人才全面发展”的人才工作体系,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现有教职工1719人,其中专任教师942人(含教授196人、副教授354人)。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14人次,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70人次,获得省级荣誉称号370人次,以星海讲座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等形式柔性引进高水平人才40余人次。
二、学院简介
东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前身是1952年建校时成立的马列主义教研室,1987年后,历经政治经济法律系、政治理论教研部、马列主义教学部、经济学系、社会科学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社会学系等几度变迁,2007年组建成人文学院,2011年4月,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主要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任务,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2013年,学院获评“第二批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团队”。2016年,学院获评“辽宁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学院获评东北财经大学“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在职教师4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8人,副高级职称17人。多名教师荣获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等称号;入选辽宁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荣获辽宁省优秀教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带头人、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
学院设有7个基层教学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形势与政策教研室、政治经济学教研室。拥有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辽宁省高校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为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课程,多门课程获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省级高校示范观摩思政课。学院教师有多人荣获第二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暨优秀课程观摩活动特等奖、辽宁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特等奖、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教学团队曾荣获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奖项。
学院拥有政治经济学、经济哲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为东北财经大学重点学科,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为辽宁省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学院现有5个研究平台: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基地、大连哲学研究基地、大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研究基地、东北财经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
近年来,学院教师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及专项项目10余项,获批省部级项目100余项;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出版单位出版专著10余部;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自然辩证法研究》《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获辽宁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等奖项近10项。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专职教师人员计划信息表
为了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要求,东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拟招聘7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拟招聘人员的计划信息如下:
五、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经学校认定高水平层次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境)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七、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和东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rsc.dufe.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23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报名分四个阶段进行(工作日接受报名)。
第一阶段:2023年6月15日-7月15日
第二阶段:2023年8月20日-9月30日
第三阶段:2023年10月5日-11月30日
第四阶段: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东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rsc.dufe.edu.cn)“人才招聘”专栏,按照“报名方式”栏目中的要求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考核由专家通讯考核和试讲考核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技能、科研潜在能力、岗位专项技能、工作实绩、师德师风等,试讲考核时间在相关阶段内另行通知。试讲人员信息在东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rsc.dufe.edu.cn)上统一发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东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rsc.dufe.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和东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rsc.dufe.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相应的招聘计划予以核销。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邢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0411-84710501
马克思主义学院电子邮箱:b23100@dufe.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通信地址:东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劝学楼122室)
人事处报名咨询电话:0411-84713087
人事处邮箱:teacher@dufe.edu.cn
十、其他
1.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考核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不进行递补。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十一、教师引进管理办法
教师引进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行聘任制管理。具体管理办法依照《东北财经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引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https://rsc.dufe.edu.cn/content_61455.html)执行。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东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