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民族大学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建设和学科发展需要,现对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况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主页:www.dlnu.edu.cn
二、招聘岗位类别及数量
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分A、B两类岗位,A岗主要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B岗主要采取劳务协议聘用。具体计划详见http://zp.dlnu.edu.cn。
三、聘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二)A岗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科研业绩比较突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B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设计类、建筑类获得国内外重大奖项,具有行业背景的高水平人才;体育类具有省级以上专业队经历(运动员、教练员),或获得国家级比赛奖项,具有一级运动员资质的。可在学历或职称上适当放宽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及理学院区块链专业专任教师岗位中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8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大连民族大学招聘网以及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招聘信息公布后即可报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网,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应聘材料,材料包括:本、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预毕业证明、职称证书电子扫描件、个人承诺书以及学术成果证明、代表性学术论文电子文档等。以上材料电子版需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个人材料”。
(四)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本人,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知。
2.通过资格审核者,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身份证、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证书或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
学校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工作组,通过学术报告、公开试讲、实践操作、答辩等形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应聘人数等情况采取等额或差额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票数要达到全体评委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差额票数要达到全体评委的二分之一及以上,按照得票数量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考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
(六)考察、体检。
学校对通过考核的人选进行考察,并通知到学校指定的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主动放弃者,学校视情况研究是否根据票决结果依次递补。因不可抗力影响,考察、体检等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报审。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A岗报送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B岗报送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大连民族大学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履行报批手续。
(十)签订合同或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与聘用后的待遇
(一)A岗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B岗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二)A、B岗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享受学校被聘用岗位相关待遇。
(四)聘用人员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聘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终止或解除合同或协议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六、本公告同步报学校纪委备案,招聘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 任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645529 0411-87509391
招聘网站:http://zp.dlnu.edu.cn
地 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大连民族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 编:1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