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集团)成立于1985年,注册资本45亿元,为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企业,主要从事能源和基础设施及相关领域的投资以及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运营与管理。
辽宁辽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能天然气)为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企业,隶属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能天然气成立于2018年5月,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炭、石油化工品等贸易;天然气接收站、储气库、管网等建设运营;燃气轮机研发运维基地建设;煤炭储运设施建设运营等。作为承担辽宁省“气化辽宁”战略任务的实施平台,辽能天然气在气源建设、储气运输和终端分销方面具有明显的战略优势。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能源投资集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的必备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二)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三)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本专业常用软件。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六)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6日。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有)、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等。
3.以上资料需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沈阳人才交流服务经营管理中心有限公司邮箱:syrcdlzp@163.com。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报名即视为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虚报材料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沈阳人才交流服务经营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申报的岗位要求,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确定为笔试人员。
2.笔试形式:综合能力和岗位胜任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核。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4.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入选笔试环节人员,请应聘人员收到短信后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回复短信者,人才公司将通过电话进行沟通确保其收到相关信息;未按时回复短信且电话未能接通的,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四)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知识技能、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潜能等方面内容。
2.面试方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4.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按时回复短信者,人才公司将通过电话进行沟通确保其收到相关信息;未按时回复短信且电话未能接通的,视为放弃面试机会。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能源投资集团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后果均由应聘者承担。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等有关手续,均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咨询电话:024-2253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