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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盘山县胡家皓元河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企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29 16:06:36    来源:辽宁招聘E站    浏览:


  为进一步优化盘山县胡家皓元河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满足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单位工作人员,本着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我县国企盘山县胡家皓元河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计3名。其中财务负责人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应聘公司财务负责人需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公司会计及出纳需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人员年龄:财务负责人及会计岗位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005年3月期间出生);出纳岗位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005年3月期间出生);

  3.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

  4.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盘山县公开招聘国企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见文中最下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国企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职责

  1.财务负责人

  (1)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公司核算体系,指定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定期上报财务执行情况,为董事会提供分析数据;

  (3)编制实施公司预决算、财务收支和资金筹措计划,完成各项财务结算、会计核算,负责成本核算和控制;

  (4)分管事业部各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5)支持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协助公司拟定资金筹措方案;执行公司资金调度工作,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定期编制资金运作分析报告。

  (6)指导各项目税金筹划特别是农产品行业增值税管理事项。

  2.会计

  (1)核对往来账目,往来账目管理;

  (2)编制记账凭证,生成财务报表;

  (3)仓库进销存的日常管理及进销存报表的审核;

  (4)发票开具;

  (5)税务系统申报税;

  3.出纳

  (1)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负责公司日常费用和报销单据的审核、日常借支与往来的清理;

  (2)负责采购付款等安排;

  (3)及时完成凭证管理、归档;

  (4)编制并发送各类费用、备用金等管理报表;

  (5)严格事前审核和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

  (6)银行对接及处理银行各项事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拟于2023年3月通过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盘山县人才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报名人员需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http://rsj.panjin.gov.cn/13277/)下载并填写《盘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国企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盘山县公开招聘国企编制人员政审表》(附件3)。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7日至3月29日

微信/电话同步17624066176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胡家镇政府一楼接待室

  3.咨询电话:0427-6565924

  4.提供材料(除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不予返回)

  (1)《2022年盘山县公开招聘国企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盘山县公开招聘国企编制人员政审表》;

  (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县直机关国企单位、农垦集团由所在单位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镇(街)、村(社区)由所在镇(街)党委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国有企业由主管部门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以上证明加盖公章)。

  (4)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6)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

  (7)学历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

  http://www.chsi.com.cn/);

  (9)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开考比例: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时,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否开考,并及时通知取消岗位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从报名到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聘用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财务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客观题60分,主观题4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国企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二轮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盘山县人才公众号公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盘山县人才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单位、招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国企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

  报名咨询电话:0427-6565924。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2023年盘山县公开招聘国企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见下图)

  2.盘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国企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盘山县公开招聘国企编制人员政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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