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国家公务员还是地方公务员的报考可能都会碰到有一项“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这会可能很多同学就有各式各样的疑惑了,下面根据往年出现的高频问题整理了解答,快来了解下。
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在私企上班算基层工作经历吗?
算。
(一)下列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 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事业单位(省属及设区市党委政府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企业、社团组织的工作经历;
2.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在军校的经历;
3.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二)下列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 设区市的市直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2. 设区市级以上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县(市、区)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
3. 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的工作岗位,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队、中队等;
4. 各级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以及各类非在编人员,如聘用、劳务派遣等;
5. 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挂职经历。
(三)下列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3.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4.基层服务加分考上事业,省考还可以报专岗吗?
不能。
5.工作了 2 年的话,那么这 2 年的工作经验算是基层工作经验吗?还是只能说参加了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才算是基层工作经验吗?
算。
6.两年工作经验的自己创业的算不算基层经历
算。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 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 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