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实体化平台建设,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海事大学共建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培育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科研人员6名。
一、岗位职责
1.围绕研究院建设与发展的重大需求和关键问题,跟踪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新趋势和新制度,聚焦高质量发展、软硬件建设、制度创新、智慧港航、航空经济、多式联运、中欧班列、北极航线、冷链物流、自由贸易港(贸易便利化)政策、湾区经济等领域,开展前瞻性、创新性和规划性研究。
2.参与研究院承担的重大专项课题及相关科研任务。
3.参与研究院承担的智库战略咨询及调研,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4.参与研究院各类发展报告、成果要报、咨政建言等编制工作。
5.参与研究院的各项建设和专项工作。
6.完成研究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热爱科研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与团队合作精神,有较丰富的科研经验,学风严谨正派,熟悉全球港航物流与供应链行业发展动态,能够瞄准全球交通运输产业科技前沿,创造性地开展专题研究工作。
4.具有博士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及发展潜力。
5.年龄要求:博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一般不超过40周岁,正高级职称一般不超过50周岁。
6.招聘专业: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数学等相关专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三、相关要求
1.满足进入学校博士后流动站条件的人员需要先进站工作,按照学校博士后流动站相关规定管理。
2.不满足进入学校博士后流动站条件的人员或已经出站的博士后人员,通过学校考核可直接聘为合同制专职科研人员。
3.六年合同期满业绩突出的,经考核可选聘为事业编制。
4.考核程序参照学校博士后和师资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四、待遇支持
按照国家和学校管理制度,为专职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包括:
(一)博士后在站期间
薪酬按学校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直聘专职科研人员及出站博士后
1.基本工资和社会统筹由学校统一发放;绩效工资由研究院核发。
2.参照引进师资标准提供安家费不低于20万元。
3.提供1.5万元租房补贴及人才周转公寓。
4.认定为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同时享受地方人才政策支持30万-120万元。
5.享受教工餐、子女入托入学、体检等相关福利。
五、应聘事宜
1.应聘时间:自招聘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应聘方式: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学校和研究院招聘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专职科研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科方向”。
3.应聘材料包括:
(1)《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
链接:http://rcb.dlmu.edu.cn/info/1067/1233.htm
(2)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高等教育阶段已取得的学历及学位证书、论文、科研项目、奖励证书等扫描件,做成PDF文件。
(3)近五年产出代表性的论文、科研项目、决策咨询类成果及批示情况等。
六、联系方式
1.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23129
招聘邮箱:zhaopin@dlmu.edu.cn
2.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
联 系 人:贝老师
招聘邮箱:beih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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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 http://rcb.dlmu.edu.cn
微信公众号:大连海事大学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