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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1-07 09:35:58    来源:智联招聘沈阳分公司    浏览:

  【导读】国家公务员考试、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面试时间、社区招聘考试(培训)、基层工作者考试内容,三支一扶考试培训、政府雇员考试、银行招录考试、招警、招教、选调生、公选、遴选等最新招聘信息。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国考真题,社区考试内容,沈阳公务员考试培训,辽宁公略教育还整理了每日时事政治新闻助力考生备考。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辽宁省应急救援航空站)为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人员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在岗人员报考,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gl.ln.gov.cn)、智联招聘官网(https://www.zhaopin.com/shenyang/)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9时至2022年1月16日17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址(https://lnslcyfmhyjbzzx.zhaopin.com)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程序详见报名须知(https://special.zhaopin.com/Flying/Society/20211230/W1_138924458_17401735_ZL29170/lxwm.html)。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报名。2022年1月6日9时至2022年1月16日17时,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https://lnslcyfmhyjbzzx.zhaopin.com)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2年1月6日9时至2022年1月17日17时。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并确认后24小时之内完成,未确认信息人员报名无效,招考单位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资格初审结束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2022年1月6日9时至2022年1月16日24时。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同时即缴费,考试费每个科目50元/人,共两个科目(具体缴费方式详见报名须知),共计100元/人。未按期缴费及缴费失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未成功或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退费(退费时间另行通知)。

  缴费截至时间为2022年1月16日24时

  缴费账户名称: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缴费账号:1249 0502 4010 9060 0000 00003

  缴费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万泉支行

  缴费时请备注:手机号(同报名一致)

  4.网上打印准考证。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前一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环节使用,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关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gl.ln.gov.cn)相关通知。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发现均可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gl.ln.gov.cn)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两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将通过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gl.ln.gov.cn)公布。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gl.ln.gov.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gl.ln.gov.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gl.ln.gov.cn)发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gl.l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4.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视疫情情况可适时调整招聘程序各时间节点,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gl.ln.gov.cn)公告。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18904041867。

  电话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工作地点:沈阳市大东区。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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