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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公益社区综合服务有效落地实施,全面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沈阳市各级政府共同合作,在沈阳市设立友好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扩大社区服务效能,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沈阳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竞聘流程
(一)、招聘岗位
招录沈阳市公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专员。
(二)、招聘人数
30人。
(三)、竞聘流程
在线报名→初审→审核通过缴费→下载考生报名信息表→线上笔试→拟面试人员线下复审→线下面试→拟录用名单公示→体检→入职。
二、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招考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3.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结协作精神及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及抗压能力。
6.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7.认可并遵守本次招录规则及流程,自愿服从本次招录安排。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法律规定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沈阳市户籍或在沈阳市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专业不限。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公共服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4.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正常履行社区综合服务工作。
5.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6.掌握一定公共服务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三)、岗位职责
1.承担社区公共服务工作:
社区人员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政府政策宣传、社区文化活动策划与执行、社区党建工作的执行及存档、社会养老福利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发展、完善社区服务理念、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完成社区创城建设、加强社区基础服务等,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承担社区专项服务工作:
促进居民参与,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社区关系,提升社区意识;挖掘社区资源,满足社区需求。
三、 薪酬待遇
综合工资4000元以上(试用期80%开支),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
2022年7月15日发布招录公告,公告通过“沈阳人力资源协会”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后续事宜将在“沈阳人力资源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至7月24 日16: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3.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9日10:00至7月24日18:00。
4.缴费时间:2022年7月19日10:00至7月24日18:00。
5.个人报名表下载:2022年7月19日10:00至7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者来电报名。
报名网站请后续关注微信公众号沈阳人力资源协会相关公告,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按公告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的照片。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考试承诺书,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审核采用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方式进行。报名后超过24小时未审核的或报考考生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以及毕业证专业未纳入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名称变更等而对专业限制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询问(联系方式见文末)。
(四)报名材料及缴费
1、近期1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不限底色)。
2、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拍照上传);海外院校毕业生须上传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
3、退役士兵需上传退伍证件。
4、中共党员需上传党员证。
5、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请登陆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上传查询结果截图。
6.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7月24日18:00前登陆报名系统完成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务费150元/人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缴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7、报名信息表下载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7月19日10:0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报名信息表。
8、其他可上传证明材料
如报考人员曾获得国家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证书查询结果截图。曾获得辽宁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需提供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ln.nvq.net.cn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特别提示
1、报考需上传材料均为图片,格式要求jpg,大小300K以内。请务必使用电脑端报名,手机端无法操作。
2、关于学历学位,一切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信息为准,报考时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照片视为无效。如有疑问,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询问(联系方式见文末)。
3、报名表是线下面试及复审必备材料之一,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逾期系统关闭考生将无法下载,造成无法正常参加后续招考程序,考生后果自负。
五、笔试(线上)
1、笔试采取线上考试形式,分为从事公共服务工作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心理测试,答题时间为14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心理测试时长20分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作为招录参考依据。笔试成绩通过“沈阳人力资源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笔试时间、远程线上考试形式另行在“沈阳人力资源协会”微信公众号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认真学习笔试操作流程。
六、资格复审及材料提交
1、资格审核方式
按照进入面试人员1:3比例进行资格审核(如比例不足依据笔试成绩有效的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进入审核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如有审核未通过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资格审核)。
2、审核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或由学校出具的按期可以正常取得毕业证及相关学历的红色公章证明;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
(6)退伍证件(军人特优证、退役军人服务局证明或带有曾服役字样的户口簿本人页皆可)。
(7)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
(8)个人征信报告。
七、面试(线下)
1、按照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根据招录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对考生进行面试(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面试时间、线下面试形式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沈阳人力资源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认真学习面试流程。
八、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平均后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取至招录名额,进入体检。总成绩通过“沈阳人力资源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公告形式和电话通知发出,如体检不合格或在指定时间不参加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沈阳人力资源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放弃体检的、放弃录用的、公示发现问题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十一、 相关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2、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对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按照复审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4、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招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5、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若选择在最后时段报名的,有可能因报考申请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6、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7、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8、辽宁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次招录唯一授权委托机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与本次考试无关。
9、报考人员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未能按要求参加相关程序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10、咨询电话:
024-31517306 、18002451931
早9:00-晚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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