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守法纪,爱岗敬业。
4.具有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22日至2004年11月22日(含)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与科研工作。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7.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含在读全日制博士生不能以已取得的硕士学历报考);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9时至2022年11月26日16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葫芦岛市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中共葫芦岛市龙港区委党校2006室),联系电话:0429--2102550,联系人:张静13194296788。
电子邮件报名地址:lgqwdx@163.com,用邮箱报名的,标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中共葫芦岛市龙港区委党校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现场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报名人员,落地需核酸检测,通过福禄行报备后进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常态化地区来葫考生,落地需核酸检测,通过福禄行报备后5天4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域外考生至少提前5天做好相应疫情防控要求后提供行程码、健康码及4次核酸报告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格证原件电子版和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彩照1张。
4.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的需审核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原件。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审核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扫描件。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面试前须对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5.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以现金或电子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100元,考生支付考试费用成功后即为报名结束,进入笔试环节。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人员需到龙港区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纳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领取准考证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当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3)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经本次考试录用后,在党校工作一年内未取得从事党校教师资格相关证书的,解除聘用。
五、考试要求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理论写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时间、地点由中共葫芦岛市龙港区委党校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
按招聘计划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面试人选。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根据学校指定的试讲命题,应聘者设计好教学内容及方案,现场进行试讲(3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优先选择中共党员,如果条件相同,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聘用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若在体检、考察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情况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对聘用后不报到的,或者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记录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同时上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人员名单。
5.考生参加本次招聘的,要按照辽宁省及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招聘有关公告请考生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疫情有关要求请考生关注葫芦岛市卫生防疫有关部门及有关官方媒体通知。考生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的,按缺考处理。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葫芦岛市龙港区委党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29-2102550,联系人:张静13194296788。
中共葫芦岛市龙港区委党校
2022年11月16日
原标题:2022年度中共葫芦岛市龙港区委党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211/t20221116_1122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