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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东北空管局2023届人员招聘公告
2022-11-14 14:41:23    来源:辽宁招聘E站    浏览:


  民航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简称东北空管局,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简称民航局空管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为东北空域内民用航空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气象情报等服务。现因工作需要招聘通信导航气象设备维护维修、气象预报(观测)、基建工程管理、财务等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通信导航气象设备维护维修岗位(简称通导气象设备岗位)

  职责:负责通信导航、气象设备的维护、维修和值守,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工作。

  数量及工作地点:共15名,其中东北空管局本部7名、黑龙江空管分局4名、吉林空管分局2名、大连空管站2名。

  (二)气象预报(观测)岗位(简称气象岗位)

  职责:负责气象预报、观测等相关工作。

  工作地点及数量:4名,其中,东北空管局本部(沈阳)1名,黑龙江空管分局(哈尔滨)1名,吉林空管分局(长春)1名,大连空管站(大连)1名。

  (三)基建工程管理岗位(简称基建岗位)

  工作地点及数量:东北空管局本部(沈阳)1名

  (四)财务岗位

  工作地点及数量:吉林空管分局(长春)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热爱民航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进取心,思想进步,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因入伍等国家规定的情况超龄的,提供相关证明后,可累加相应年限);

  5.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持国外学历的报考者,其毕业时间在2022年8月-2023年7月间,具备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可按2023年毕业计算;

  6.满足法律法规对于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学历等条件

  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时获得学位和学历证书;报名时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已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

  国外留学人员,需托福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在6.0分及以上,或其他同等水平证书。

  (三)专业等其他条件

  专业等其他报考条件见附件1(见文中最下方)。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投递电子报考材料至各岗位报考邮箱,报考材料包含个人简历、成绩单(加盖公章)、英语证书、无违纪证明等材料,以及本公告之附件4《报名登记表》和附件5《报名信息表》,报名截止2022年11月23日16:30

微信/电话同步18640460241

  各岗位电子报考材料投递邮箱见附件1。

  请将电子报考材料打包,并以“姓名+专业+学历+学校+报考工作地点”命名,以“姓名+报考工作地点”命名邮件

  (提交邮箱地址错误、未按要求发送报名信息、未按规定名称提交、超时提交的,均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对所提供本人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考试

  通导气象设备岗位、气象岗位考试流程见附件2(见文中最下方);

  基建岗位、财务岗位考试流程见附件3(见文中最下方)。

  (四)考察与体检

  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数量确定各单位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通过者安排体检。其中,报考气象岗位,综合成绩排序在前者,可优先选择工作地点。

  综合成绩并列并影响人选确定时,最后一轮考试成绩高者中选,最后一轮考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以确定人选。

  因体检名额空缺或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经招聘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综合成绩并列者,按最后一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气象岗位若考生不同意递补之工作地点,则视为放弃被递补机会。

  (五)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中国民航人才网”

  (http://www.caachr.com.cn)和民航局空管局外网网站

  (http://www.atmb.net.cn)下的东北空管局网页发布。

  四、其他

  (一)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招聘工作各环节,视为自动弃权。

  (二)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信息表》中所留通讯方式畅通,注意关注邮件及电话、短信等通知。因通信无效,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东北空管局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招聘相关事项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东北空管局。

  咨询电话:

  024-88293618024-88298051

  0431-88798725(吉林空管分局财务岗位)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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