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政策发生变化,年龄限制大幅度放宽
文职人员的招聘政策,先后经历了用人单位按权限自主招聘,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两个阶段。
2014年之前是单位按权限招聘,2014年以后则采取全军统一招聘。
与原《条例》相比,这次调整体现在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社会地位尊崇,工作性质优越
军队文职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也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一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公职人员。
其中各级军事机关包含在国家机关内,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是一个意思,比我们通常讲的国家干部的概念更宽泛,更通用。所以文职人员也是国家工作人员。
工资待遇优厚,工作岗位稳定
取消属地化的工资政策,改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系,建立全员统一的工资制度,扣除保险个人缴费后,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相当。
这几条的改革的力度是非常之大。特别是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系,还要扣除保险后和军人一样。
扣除保险是多少?扣除保险是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5%,其中养老保险是8%,医疗保险是2%,失业保险是1%,职业年金是4%。
社会保险充分,医疗保障优越
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
军官的工资是当下的军事劳动待遇报酬,服役期间个人也不缴纳保险费,退休以后退休金还有另外的保障渠道。而文职人员的工资既包含了当下的军事劳动报酬,又包含了退休以后的养老保障。
选择多样,住房补贴优厚
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
与军人相似的福利抚恤
文职人员健康体检、探亲休假、子女入托等的福利待遇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的,平时抚恤、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这就是把文职人员身份定位到国家工作人员以后的第一个好处,体现了平时的抚恤执行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