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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院辅助工作人员35人公告
2021-12-07 09:21:23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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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法院工作需要,海州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共招聘28名(男性12名、女性16名),从事审判及执行相关的各类笔录制作、裁判文书打印、校对、送达、卷宗整理、装订及其他与审判、执行相关的辅助工作;

  (二)文秘政工辅助人员共招聘2名,从事司法行政和政工人事等文秘、材料撰写和调研宣传等辅助工作。

  (三)司法辅助警察人员共招聘5名(男性4名,女性1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文职司法辅助

  1、具有本市户籍,户籍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 6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文秘政工辅助

  1、具有本市户籍,户籍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司法辅助警察

  1、具有本市户籍,户籍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2月 6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3、要求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4、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色盲、色弱;嗅觉正常;双耳无重听,无口吃;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上述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者应于2021年12月6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录用。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 月 6日13:30起至12月10日17:00止 。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fxhzfy.chinacourt.gov.cn/)及海州区人民法院海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海州区人民法院招聘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并以规定格式(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发送到报名邮箱hzqrmfyzpbm@163.com,在同一邮件内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白底正装,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本院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将以公告形式向报名人员发送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

  1、对所有报名者个人简历信息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试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审查合格后下发准考证,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到海州区人民法院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要求将统一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或体能考试、面试三个环节,成绩分别占总分的30%、40%、30%。

  1、笔试。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国情、省情等。笔试试卷为50道客观题,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取闭卷方式。

  参加考试人员范围:文职司法辅助、文秘政工辅助、司法辅助警察

  科目二:《申论》。考试内容: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60分钟。

  参加考试人员范围:文秘政工辅助

  2、专业技能或体能考试。笔试后考生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或体能考试。

  (1)计算机文字速录。

  考试内容:看打录入,满分为100分。800字篇幅短文一篇,时间8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参加考试人员范围:文职司法辅助、文秘政工辅助

  (2)体能测试。

  考试内容:男性测试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性测试800米跑、纵跳摸高。

  参加考试人员范围:司法辅助警察

  3、面试。

  (1)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或体能考试成绩,分别按照三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成绩如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1.5的,所有参加完专业技能考试或体能考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笔试、专业技能或体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笔试、专业技能及体能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海州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及海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内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或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文秘政工辅助笔试成绩取加权成绩),合计为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区人民法院组织考察。考察采取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考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直系亲属是否有劣迹前科。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州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及海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本院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本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1、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经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将实行严格绩效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合同到期后,留用者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文职司法辅助人员、文秘政工辅助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及录用后待遇为1700元/月,同时按规定比例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司法辅助警察人员试用期及录用后待遇为1600元/月,同时按规定比例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有下列情形的,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8-6281343。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海州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海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电话:0418-6281305。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相关考务信息将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及海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内公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自报名至录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6、考生参加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阜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及考场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公告网站及海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7、拟聘用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8、本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州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办公室所有。

  附件:海州区人民法院招聘人员登记表.doc

  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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