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审查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在职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单位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单位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单位出具。
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二、资格审查时间
10月14日-15日(星期四、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地点
1.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和新抚区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请到中共抚顺市委党校101会议室(顺城区长春街4号)参加资格审查;
2.报考新宾满族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请到新宾满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新宾满族自治县青年路25号)参加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时到场者,按照弃权处理,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审查。
3.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重新打印。
4.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5.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0月18日16:00前向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6.资格审查期间疫情相关要求,按照《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请考生每日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联系电话:024-5242112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3.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附件1: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关要求的通知
原链接:http://fsrs.fushun.gov.cn/fsrsj/ReadAttachFile.aspx?AttachID=8a0daa05-470c-4629-a350-adef260abe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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