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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绥化市青冈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2人)
2021-07-30 15:19:30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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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青冈县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青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青冈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政法委综治中心、青冈县融媒体中心等12家单位招聘42人,青冈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政法委综治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青冈县融媒体中心是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户籍要求:报考人员要求为黑龙江省户籍(2021年7月29日前为黑龙江省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2021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包含括号内容的,在报名时以括号外专业名称为准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3.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4.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青冈县政府网站(http://www.qgnet.gov.cn/)“通知公告”栏、青冈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提前下载并用A4纸打印《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用黑色碳素笔将两张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个人简历从高中起填写,表中“本人签字”须在现场报名时手写签字。如2021年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注册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校或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入学年份、所学专业及是否为2021年毕业、学校联系人及办公电话),若录取后,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凡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4.政策加分: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标注,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须提供退伍证原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护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县级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15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证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并签字落款日期。

  (6)“公益岗位”须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基层公益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当地就业部门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需提供首次签订合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满2年年度考核表(首次签订合同期内)原件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服务期、试用期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8月11日。

  5.报名地点: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人社局人力资源8号窗口。

  6.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55—3230983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办公室文员岗位、文字综合岗位、播音员岗位、新媒体专业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1)面试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播音员岗位采取现场播报与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入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有关事项通过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电话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岗位、信息统计与财会岗位、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它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

  (六)考核和体检

  1.体检由青冈县人社局、卫健局、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由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到实地调查,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核。

  3.拟聘用人员没参加考核、体检的或经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凡被聘用人员由青冈县人社局、编办按规定正式办理审档、落编、起薪等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青冈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被聘用人员本人申请调出的,则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工作调转手续(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四、纪律要求

  1.考生需及时关注青冈县政府网站或考试群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报考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如发生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和无法取得联系情况,造成错过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布。

  五、疫情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按青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

  点击下载>>>

  2021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2021年青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21年青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青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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