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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2021-03-09 16:00:26    来源: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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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使用与管理

  本次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为派遣合同制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4名、司法辅警3名(男2名,女1名)、司机1名(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法官助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书记员及司法辅警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书记员能够熟练掌握亚伟或其他输入法,打字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司机要求具有B1及以上驾照。

  4、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司法辅警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司机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适岗能力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法官助理、书记员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司法辅警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司机要求身高1.70米以上的男性公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院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7)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司法辅警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司机2500元/月(含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五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市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开发区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9:00-3月11日16:00。

  2、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名信息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各一份(需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网公告栏自行下载,网址http://sykfqfy.chinacourt.org)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以及速录师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

  (3)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报名材料提交

  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信息表、疫情防控承诺书(需手写签名)扫描件或照片以及其他需提交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kfqfyzzc1995@163.com ,邮件标题名称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

  4、咨询电话:85819805 85819828

  (三)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

  (四)组织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法官助理、司法辅警笔试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招录数量比不低于1:2;

  报考书记员岗位笔试、技能测试满分分别为50分,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照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排名,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招录数量比不低于1:2;

  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录取成绩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拟招录人员的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

  司机考试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相关要求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违纪情形等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参加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八)招聘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5819815)。

  开发区法院报名信息表

  疫情防控承诺书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4日

  原标题: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kf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411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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