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14日;报名咨询时间为5月6日-5月14日(工作日9:00至11:30,13:30至16:30)。
一、报名流程
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须登录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au.edu.cn),进入“公开招聘”窗口(http://hr.sau.edu.cn:8080/zp.html#/customChannel/511)进行注册、登录报名,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按照要求上传提交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电子版附件材料。
二、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上传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根据报名岗位要求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提供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本科起);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扫描件;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本科起);
3.工作经历证明要求:
(1)岗位序号10、11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财务工作年限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1);
(2)岗位序号13须提供高校人事部门开具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1);
(3)岗位序号18须提供高校人事部门开具的高校专职武装征兵工作年限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1);
招聘计划信息表中其他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参照以上标准开具相关证明。
4.党员证明材料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部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若报考岗位无要求,可不提交);
5.职称证明材料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职称文件、职称评定表等相关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岗位无要求可不提交);
6.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学生干部聘书或开具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7.应聘岗位明确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是指2021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学位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
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则应提供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模板见附件4)。
8.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每项材料应扫描至一个PDF后上传至附件中。
(二)提交材料说明
1.除岗位特定要求外,招聘条件专业要求为所报岗位最高学位要求所学专业;
2.所提交材料须按要求完整有效,否则按审核未通过处理。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材料审核
请应聘人员按照要求上传提交完整材料,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个人中心”项目栏下查询。报名期间审核结果为“线上资格审核通过”或“线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状态,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审核结果为“资料不全,待确定”状态,可于报名期间或报名结束后的第4天(5月18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的信息补充相关材料,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信息,过时无效。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均以系统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请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通知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其它个人原因不按规定参加考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笔试、面试等通知要求请自行查看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网站。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应聘期间应提前安排好时间和路线,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防疫规定,主动接受并配合我院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体温测量等必要检查。
2、应聘人员须听从我校工作人员指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本人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并确保本人符合沈阳市防疫政策和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4、应聘人员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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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
文章来源:https://rsc.sau.edu.cn/info/1080/17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