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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自贸招商集团有限公司(筹)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
2021-05-25 13:39:37    来源:汇智盛华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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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投资促进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进招商专业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精英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1.岗位及数量。本次公开选聘沈阳自贸招商集团有限公司(筹)26人,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综合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综合部专员3人;招商部部长3人、副部长3人,招商专员6人;投资促进政策研究部部长1人,投资促进政策研究部专员2人;项目管理部部长1人,项目专员2人。

  2.资格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自贸区、综保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专业素养、职业操守和良好的个人品行;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特别优秀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沈阳自贸招商集团有限公司(筹)市场化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及工作人员职位表》(注: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5月1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各职级人员综合年薪的60%作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综合年薪的40%作为绩效奖励依据业绩兑现。所有人员均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其中:总经理岗位综合年薪不低于50万元;副总经理岗位综合年薪不低于40万元;部长岗位综合年薪不低于30万元;副部长岗位综合年薪不低于25万元;招商专员岗位综合年薪不低于20万元;综合部、投资促进政策研究部、项目管理部专员岗位综合年薪不低于12万元,以上所有岗位综合年薪上不封顶。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流程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登陆邮箱https://qiye.163.com/login/,(邮箱账号:hzzp@zghzrl.com,密码:Hz31271028),在邮箱红旗邮件中下载《沈阳自贸招商集团有限公司(筹)市场化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及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表格填写完整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版(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hzzp2@zghzrl.com邮箱,邮件主题形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特别提示:报名登记表需附近期免冠照片)

  咨询电话:024-31271028 13998888192(李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6月6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如果重复报名以第一个报名的岗位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形式

  1.初试。根据岗位要求以及应聘人员履历情况,择优选出初试人选。初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与选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文字综合测试环节。根据应聘人员初试成绩、工作经历、以往业绩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2.复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全局思维、岗位胜任力等方面,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复试成绩低于70分将不予录取。

  (三)考察与体检环节

  1.考察。通过背景调查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包括工作经历核实、以往业绩核实,是否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情况。考察中发现拟聘人员与聘用条件不符或资格条件造假等情况,将取消拟聘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2.体检。对于通过考察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部门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出现考察及体检环节未通过情况,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本次公开选聘最终通过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通过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公众号(或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拟聘人员信息公示后,对公示无疑义,将对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按照80%比例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监督。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选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沈阳自贸招商集团有限公司(筹)市场化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及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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