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笔试将于3月27日进行。为使广大考生顺利完成考试,现就考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温馨提示如下:
1.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2.考生应提前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请立即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提出转码申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3.考试当天,考生提前60分钟进入考点进行防疫检查,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
4.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应现场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辽事通健康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须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5.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明确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8.考生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严禁将书籍、笔记、草稿纸以及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手机通讯、窃听、拍照、无线传输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1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否则按零分处理;《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等非指定用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1.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12.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3.考生需要掌握准考证上的考点学校地址,熟悉考点的地理位置,查询乘车路线,避免因交通或其他原因影响考试。
原标题: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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