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招考资讯 > 教师招聘考试 > 内容详情
2020鞍山市教育局校园招聘体检补充公告
2020-07-29 13:55:10    来源:    浏览:
【导读】国家公务员考试、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基层工作者招录考试、政府雇员考试、银行招录考试、招警、招教、选调生、公选、遴选等最新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请查看公略教育官网http://www.gongluejiaoyu.com/或关注辽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众号。
   原标题:鞍山市教育局2020届校园招聘体检补充公告
   根据《鞍山市教育局2020届校园招聘公告》规定,对体检有需要复查和女性生理期补检的考生一并进行体检,现将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鞍山市教育局2020届校园招聘复查、补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
   2020年7月30日(周四)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复查费用按照相关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缴纳;补检不需缴纳费用。无故不按期参加复查和补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2、复查和补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3、体检、复查和补检人员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单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陪同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四、公布体检结果
   体检、复查和补检相关工作结束后,将于近期通过鞍山教育网(http://jyj.anshan.gov.cn/)公布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附件:鞍山2020届校园招聘体检复检补检人员名单


鞍山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8日
 
 
热门课程
公略教育
公略教育
立即关注
公告中心
关注查看
学习中心
关注查看
咨询中心
关注查看
官方微博
关注
官方QQ群
加入 加入

客服

找资料

题库

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