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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锦州市义县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工作人员100人公告
2020-07-24 17:09:5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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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文件和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义县人民政府批准,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以下简称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10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27日--2002年7月27日(含)之间出生,具备担任教师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年龄、户籍、教师资格证等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一)。其中,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因疫情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毕业高校出具证明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
   (五)招聘职位要求的户籍、年龄、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即2020年7月27日;
   (六)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2020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通知指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义县在编在岗教师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八)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务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职位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学科、人数、条件等详见《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两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打印(本人签名须手写,照片为一寸证件照,提前粘贴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三)只填电子版即可,无需打印,考生自带U盘现场提交;
   4、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姓名、报考职位序号和职位名称);
   5、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先上岗、再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四)一份;
   6、2020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五)一份;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8:30—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16:30,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义县宜州小学(义县朱瑞东路路北,宜州新城西门对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须本人佩戴口罩到现场报名,并接受体温检测。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义县人社局、义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
   (1)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义县宜州小学(义县朱瑞东路路北,宜州新城西门对  面);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6日(星期四)8:30—2020年8月7(星期五)16:30,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 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自带)在答题卡上作答。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5)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义县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3、资格复审
   (1)对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3)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职教、高中、初中、小学、特教均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各类各科试讲时间均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5、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五)体检
   1、人选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费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教育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2、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含“先上岗、再考证”的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在报考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流动,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教师。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职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网上可查),应聘人员自行对照目录专业报 考。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所有。
   招聘咨询电话: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0416-7733965
   纪律监督电话: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6-7787008
   附件:

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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