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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考生疫情防控事项
2020-09-02 16:47:0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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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20年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参加2020年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可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
   2.考试日前,考生每日应自行做好体温测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3.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试区域,合理保持安全间距。进入考场后,考生应按要求向考场监考人员提交《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
   5.考试期间,考生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拒绝佩戴口罩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
   6.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接受健康检测。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考试时间不予补齐,不再进行补考,按交卷处理,考试成绩继续有 效。
   7.考生要认真阅读本须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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