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招考资讯 > 事业单位考试 > 内容详情
2020辽宁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19 11:13:45    来源:    浏览:
【导读】国家公务员考试、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基层工作者招录考试、政府雇员考试、银行招录考试、招警、招教、选调生、公选、遴选等最新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请查看公略教育官网http://www.gongluejiaoyu.com/或关注辽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众号。
   原标题: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改与发展的实际用人需要,经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1日至2002年8月2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文化程度;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0届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可以报考)。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项目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通过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官网(www.jzth.gov.cn)、锦州市太和区广播电视新闻信息中心等渠道进行信息发布。报考人员请登录以上官网查看招聘信息公示和公告,查询招聘职位信息。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时至2020年8月26日11:00时,过期不予受理(以报名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公告附件中有下载模版)并填写完毕(电子版表格.xls格式);
   2.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jpg文件格式);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文件格式);
   4. 《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公告附件中有下载模版)须本人签字,扫描件或照片(.jpg文件格式);
   5.《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公告附件中有下载模版)须本人签字,扫描件或照片(.jpg文件格式)。
以上文件进行压缩(.rar格式),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jzth2020@126.com,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并预留邮箱。
   如因报名格式与要求不符,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报名期间,将对提交报名邮箱的《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
   通过初审的,将笔试准考证发送到预留邮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应聘一个招考职位。当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1:2)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在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zth.gov.cn)更新通知。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应聘失败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涂卡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zth.gov.cn)进行查询。
   在阅卷过程中,对异常试卷参照公务员考试阅卷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复审)
   (一)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经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zth.gov.cn)查询。
   (二)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审查(复审)根据疫情情况,将采取现场审查或在线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资格审查通知进行。具体如下:
   1.填写完整的《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2份;
   2.《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须本人签字)纸质版;
   3.《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纸质版;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打印件;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8.招聘职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证明文件。
   五、组织面试
   (一)人选确定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官网(www.jzth.gov.cn)公示。
   (二)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zth.gov.cn)通知。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有加试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如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该招聘职位。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zth.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特别提示
   1.请考生认真阅读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职位信息表等,诚信报考。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报考人员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本公告由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6-5168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附件: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
 
 
热门课程
公略教育
公略教育
立即关注
公告中心
关注查看
学习中心
关注查看
咨询中心
关注查看
官方微博
关注
官方QQ群
加入 加入

客服

拨打电话

找资料

题库

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