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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要求,为完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落实岗位互相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机制,需要合理配置岗位人员,要求财务、稽核、业务、档案管理等岗位独立设置。经县政府同意,辽阳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协理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协理员3名。
二、招聘人员的身份性质
本次招聘的协理员,不具有行政和事业编制身份,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招考对象
具有辽阳市本地户口。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2、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7)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在读学生;
(8)有纹身、刺青和非手术性疤痕之一的;
(9)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辽阳县人社局(地址:辽阳县人民政府前楼二楼256室门口)。
(三)相关材料:报名人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相关证件的取得必须在2020年12月1日前。无法提供证书原件的,在提供复印件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以上证件需现场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四)报名流程:应聘人员自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填写《辽阳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招聘方式和要求
采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根据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辽阳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逾期反映情况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资格。
九、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含在聘用期内)。辽阳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协理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协理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上岗相关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录用资格。
(二) 工资待遇
协理员的工资为1950/月(其中:市财政补贴1365元,县财政补贴585元),此外,为协理员缴纳五险一金(市财政补贴社会保险713元/月,住房公积金234元/月)。
十、防疫要求
1、考生在进入报名现场、考试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
十一、招聘公告在辽阳县政府网公布。
十二、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在整个招聘期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面试、体检、考核、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三、咨询电话
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9—7777132
辽阳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原标题:2020年辽阳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 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oyangxian.gov.cn/html/LYXZF/202011/160671662695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