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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石桥市民政系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大石桥市为解决镇(街)社区工作人员短缺问题,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主要从事镇(街)社区服务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石桥市户籍。
(二)招录岗位
大石桥市镇(街)下辖各社区服务岗位 。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择优选聘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在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不得以本科、专科学历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尚未查清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招聘考试中有不良违纪记录的;
(4)有纹身、刺青及身体功能障碍的;
(5)有吸毒史、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二.招录程序
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职介大厅。
报名所需材料:
1、《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学信网打印的毕业生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正反复印);
5、近期本人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4张;
6、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凭身份证于10月15日上午9:00-11: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和体检、考察
1、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进行,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必须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否则,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缩减招聘计划数。
(1)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考试内容:申论50分,行测50分;两科一张卷,总分100分。
(3)考试时长:120分钟。
2、体检和考察
本次考试不设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如果同一岗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行测成绩得分高者优先排序。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标准(体检费由拟录取人员个人承担)。体检和政审、复审、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递补
在体检和政审、复审、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弃岗人员,从该岗位参加笔试考试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政审、复查、考察等。只进行一次递补。
4、公示
对拟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选岗
公示期结束后,由民政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进行公开选岗。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明确岗位。
三.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照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人员补贴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二)用工关系。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的管理、考核、培训、退出等事宜参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营委办发【2015】2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要把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贯穿整个岗位招录工作中。对在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违纪责任。
2、参加招聘考试人员要保持报名、考试及体检、考察期间电话通讯通畅,以便及时了解、把握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因考生通讯不畅造成考录环节贻误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在规定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选岗、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5、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考试办法由大石桥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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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石桥市2020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大石桥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登记表
大石桥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