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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村)书记转编的情况汇总-公略教育
2020-07-23 10:58:18    来源:    浏览:
【导读】国家公务员考试、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基层工作者招录考试、政府雇员考试、银行招录考试、招警、招教、选调生、公选、遴选等最新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请查看公略教育官网https://www.gonglueedu.com或关注辽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众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辽宁社区工作者坚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守岗位、日夜值守,英勇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重要贡献,小编真诚的向日夜奋斗在一线的社区工作人员说一声:你们辛苦了!现阶段,疫情得到了基本控制,这一切都离不开你们的辛勤付出和努力,相关部门更是采取了暖心措施鼓励大家工作:
   一、对城乡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工作补助。在现有报酬保障政策基础上,在疫情防控期间地方可对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给予适当工作补助。
   二、切实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伤害保障。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改善城乡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按规定落实社区防控工作经费,改善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合理配发口罩、防护服、消毒水、非接触式体温计等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组织开展面向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医疗卫生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四、切实为城乡社区工作者减负减压。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制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除党中央、国务院已有明确要求的外,原则上不得向社区摊派工作任务,确因疫情防控工作特殊需要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保障城乡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协调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工作者就餐、休息场所等生活保障。在保证人员力量的前提下,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
   六、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关爱慰问。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特别是感染新冠肺炎、因公受伤、突发疾病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因公死亡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家属的走访慰问工作,最大限度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另外,你们想知道的重点来了!!有很多小伙伴给小编留言,询问是否有关于社区工作者转编的考试,相关部门最近多次强调关心社区工作者,并对社区工作者给予相应的保障。
   最近几日,网络上流传着**市社区书记转事业单位的文件,诚如我们推测的那样,在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后,各市正在陆续发布社区转事业编制的公告。小编根据以往公告精心为大家总结了基本的要求:
   1、应聘人员应为本县(市、区)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且截至2020年*月,在职或连续担任社 区村党书记职位3年。
   2、男士不超过45周岁,女士不超过40周岁。
   3、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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