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公务员考试、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基层工作者招录考试、政府雇员考试、银行招录考试、招警、招教、选调生、公选、遴选等最新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请查看公略教育官网http://www.gongluejiaoyu.com/或关注辽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众号。
原标题:2020年于洪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派遣制教师体检公告
根据《2020年于洪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26日、27日,早7:00开始。
2.体检地点: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于洪区沈大路112号)。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1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体检费(中小学男教师约200元,中小学女教师约270元,幼儿教师约360元,费用自理)等。依据检查结果,体检医师可能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额外体检费用,请考生准备充足。
3.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体检过程中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体前核对查体表内容是否属实,各种化验单和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查体资料。
5.查体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
6.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请提前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并于导诊单上明确标注,待经期完毕后补检。
7.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并把自己的查体表送至前台。
8.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并于导诊单上明确标注,避免进行DR、妇科内诊等检查。
9.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有关部门在参加体检人员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体检最终结论。
10.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以附件为准)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洪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