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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锦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20-10-28 10:59:4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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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20年度锦州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列入2020年度锦州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已于2020年10月26日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根据有关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定于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11月4日(星期三)分批进行。
   体检地点:锦州市第二医院
   集合时间及地点:体检当日6:30在锦州市第二医院2号楼前花园处集合。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考生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体检当天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参加体检。
   2.考生要在体检前,将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有无发热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近14天大数据行程码、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详细信息,于11月2日11:00前经本人签字后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jzswzzbgwy2k@163.com)。
   3.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当天入场前需进行体温测量和提供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生成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如发现考生有发热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暂停体检,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判断其罹患传染病可能性,登记并进行疑似病例的排查,如不能排除疑似病例的,由专人陪同至锦州市指定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4.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非体检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参加体检的考生备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440元现金、二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不得写名字)。体检表第二页由考生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保持外阴部清洁。体检当天着装应便于穿脱,避免着有金属钢圈、扣子的内衣,避免着有亮片等装饰物的衣物及佩戴首饰。
   7.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家长、亲属等其他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相关区域。参加体检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
   8.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请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行程码、健康绿码等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416-2113301。
   点击下载>>>
   2020年度锦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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